关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选址和布局原则发表时间:2024-04-09 08:04 危险化学品仓库的选址和布局原则 1.安全、环保、节能的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设施与生产装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在库区内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或消防栓,并其供水能力不低于10min/辆(台),且不应有积水现象;严禁采用明火照明。 2.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原则: 应综合考虑当地自然条件及交通状况等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地址和库区位置,做到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根据企业规模大小以及要求的不同确定不同的储存方式: (1)甲类危险物品应建在远离城镇的地方,并与居民区保持一定距离; (2)乙丙类危险物品宜建在地势高燥处; (3)丁戊己庚辛壬癸类危险物品不宜露天堆放储存。 3.便于管理原则: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宜的管理方式: (1)仓储型企业的仓库靠近厂门附近便于装卸货物和管理人员出入方便的地方; (2)运输型企业的仓库一般要远离市区道路干线以车辆通行顺畅和安全行车的要求; (3)企业的仓库则应在交通便利的地区以利产品及时运出; (4)加工型企业则可根据自己的生产特点来选择合适的位置进行建设。 (5)生产企业如需自建小型化工品储罐可参照上述有关条款执行。(6)对于一些特殊的产品如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化品的存储地点还应注意是否符合当地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例如《剧毒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中规定剧不得存放在民用建筑物内)。 |